校医院关于开展驾驶员体检业务的通知

发布者:许彬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167

众所周知,在初次申领驾驶证或期满换证业务办理前,须先完成驾驶员体检,校医院为方便师生,已开通驾驶证申领、换证体检业务。相关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1.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20-12:00

下午 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医院三楼体检中心。

3.咨询电话:0591-83465081

二、体检内容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体检人员需满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的身体条件,内容简要如下:

1.身高:小车不限;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需达到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需达到150厘米以上。

2.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

8.其他影响驾驶的疾病。

三、温馨提示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完成体检,不得由他人替检;

2.近视或平时戴眼镜的人员记得携带眼镜,以免视力不达标影响体检;

3.外籍人员请携带护照和出入境信息登记表或境外驾驶证件经公证部门翻译公证的文件,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使用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

4.请在体检后尽快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以免体检报告超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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